民法
甲有一已成年之子乙,乙有一A古董,甲因經商失敗未得乙之同意,擅自將 A古董出賣並移轉所有權予知情之丙。惟甲雖出賣A骨董卻仍周轉不靈,甲名下有一祖傳之A地(下稱系爭土地) ,上有果樹數株,因此遭丁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聲請查封拍賣,而戊於經法院強制執行程序拍賣取得,並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,甲因此抑鬱而死。後戊將系爭土地出賣予己,己欲採收果樹果實時竟發現庚早已在摘取果實。庚主張系爭土地上之果樹並非甲所種植,而是由甲之親戚辛種植,不在拍賣範圍,已載明拍賣公告,戊購買範圍不包括果樹,且己繼受土地所有權,應受其約束。
試問:
(一)甲將A古董出賣予丙一事,此處分行為之效力如何?
(二)果實之所有權人為何人?
試問:
(一)甲將A古董出賣予丙一事,此處分行為之效力如何?
(二)果實之所有權人為何人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