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法
某日,逞兇鬥狠的甲在演唱會為朋友出頭,持路邊撿來的鐵棍猛力敲擊乙的頭部想讓他昏迷,孰料乙實在是不經打,竟因顱內出血而死亡。再有一日,甲半夜代表某建商向某大學之土木系教授丁追問其拿錢不辦事不成,便基於傷害意思在馬路旁的騎樓持球棒追打丁,丁左躲右避仍然中了好幾下,孰料最後丁因過度緊張,倏然衝上馬路,被一輛超速駕駛的計程車撞斃。這些人神共憤的行為令老婆丙傷心欲絕,決意大義滅親,買了毒藥,於某天甲下班回來前打開冰箱於甲每天回來都要喝的啤酒中下毒,家中除甲丙外,尚有一子戊與兩人同住,亦出去工作並未回來,下毒不久後便聽到慘叫聲,丙出來查看,發現竟是戊倒在血泊之中,原來戊今天業務繁重,回家忍不住嘴饞喝了該瓶啤酒,丙方才驚覺殺錯人了,心中悔恨不已。試問,甲與丙如何論罪?